为加强报装接水工程建设管理,确保公司业务管理流程的顺利实施,特订本办法。
一、成立工程验收小组
根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需要,成立由公司设计审计科牵头,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工作小组。
工作小组成员:设计审计科、报装办、工程公司、营业所,所有工程竣工后由工程公司2日内向公司设计审计科申报,设计审计科提前1天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参加。
二、工程验收条件及程序
1、报验条件:工程全面竣工,竣工资料完备
2、竣工资料清单
⑴现场勘测会议纪要
⑵项目经理施工组织方案
⑶开工报告
⑷水表表号及信息资料
⑸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
⑹工程概况表
⑺地基验槽记录
⑻隐蔽工程记录
⑼混凝土施工记录
⑽管道冲洗、试压记录
(11)施工日记
(12)现场签证单
(13)竣工图
(14)竣工验收会议纪要
(15)竣工报告
三、工程验收标准
1、公司关于工程质量、材料、安全的管理制度、规定。
2、给水管道安装相关的技术要求、规范(附件一)。
3、水表安装便于抄表管理。
四、参与验收各部门职责
1、设计审计科:审核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,是否符合规范规定,核实工程量,做出验收结论(规范可参照《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)。
2、报装办:核实该项工程是否办理相手续,各种信息资料是否齐全。
3、工程公司:完成竣工资料,配合各部门进行工程验收,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整改。
4、营业所:对水表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,对不符合要求的,责成工程公司进行整改,整改后方可移交抄表。
五、现场验收结束后,各验收部门认真填写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单,竣工验收各部门都应积极参与。
六、参与验收各部门要求
1、验收工作小组各部门在接到设计审计科书面通知后,部门负责人应明确告知参与验收人员名单,并通知验收人员验收工程名称、时间及地点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验收工作,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。
2、验收工作小组成员不参加或拖延验收工作一次,公司将对部门负责人及验收人员扣发当月50元绩效;二次者扣发当月100元绩效;三次及以上者停发工资并作出书面检讨。
七、本办法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。
年月日